
关于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开展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推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9-23 浏览次数:10
各级团组织:
推荐优秀共青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以下简称“推优 ”),是党赋予共青 团组织的一项光荣任务。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 党的二十大精神,保持和增强共青团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进一步规范和 加强共青团“推优 ”工作,有效提升青年党员质量,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共青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做好 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意见》《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等,结合我院实际与校团委通知,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候选人
(一)推优候选人基本条件
所有推优候选人均需为满足年满 18 周岁,具有我校在读学籍,至少有一年 以上团龄且已递交入党申请书,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 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团员青年,同时需要满足以下 相应条件:
1、 上学期平均绩点专业排名前50%,无挂科记录,无其他违纪现象。
2、 各年级可根据实际情况,针对本年级实际情况讨论之后制定统一标准。
(二)推优候选人评定
推优候选人必须满足推荐对象的基本条件,并按照以下优先条件以及加分细 则进行排名,从高至低选取。候选人名额按照推优名额的2倍计算。各位具有推 优意愿并且符合基本条件的团员向所在团支部递交《计算机学院推优候选人申请表》。各团支部在辅导员的指导下线下开展推优候选人的评定工作,完成《计算机学院推优候选人推荐表》并确定推优候选人。
1. 优先条件:
(1) 获市级及以上荣誉称号;
(2) 在市级及以上创新创业竞赛、学术竞赛、体育竞赛、文艺比赛中取得优 异成绩者;
(3) 在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等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方面有突出 表现者;
(4) 获校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等校级荣誉称号;
(5) 获校级及以上各类学业奖学金;
(6) 本科生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4)成绩合格者。
2. 推优候选人评分细则
(1) 学习成绩:上学期成绩专业排名在7%及以内加 3 分、排名在21%及以内 加 2 分、在 35%及以内加 1 分;
(2) 社会工作:团学部门负责人及以上、班长、团支书、班助加 2 分,其他 学生干部加 1 分;
(3) 获得荣誉:获得上海市及以上荣誉加3 分、获得校级荣誉加2 分、获得院级荣誉加 1 分、其他荣誉加 0.5 分;
(4) 突出贡献:参与献血、征兵报名每人每次0.5 分,征兵、献血成功每人 每次加2 分;参与科创及社会实践项目(社会实践项目以综管部社会实践登记表为准)负责人每人每次0.5 分,其余成员每人每次0.25 分。
(5) 志愿服务: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时长的0.05 倍(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 两位)(累计不超过 2 分);
(6) 其他:上学期未参与青年大学习每人每次扣0.5 分,无故缺课、无故不 参加班级活动、寝室卫生不合格等适当给予扣分。
注:社会工作担任不足一学期的,不可计分;不足一学年的,分数减半。兼任校(院) 职务和班级职务的,以可获得校(院)某一项职务较高评分和班级某一项职务较高 评分累计加分;兼任校(院)多项职务或兼任班级多项职务的,以校(院)或班级 某一项职务较高评分计分,不累加计分。
二、推优比例
总体推优名额不超过各学院团员总数的5%(包含研究生)。各年级建议推荐比例:研究生总体名额是团员总数的5%,具体分配根据学院实际情况;大一年级5%、大二年级10%、大三年级4%、大四年级1% (各年级比例一般不能调整,如有特殊情况,需由学院向校团委说明情况,经校团委同意后方可进行微调)。
2025-2026 学年第一学期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推优名额分配表 | ||
总推优名额:41 人 | ||
年级 | 班级 | 推优名额(比例5%) |
2025级 | 2025051 | 1 |
2025052 | 1 | |
2025053 | 1 | |
2025221 | 1 | |
2025222 | 1 | |
2025251 | 1 | |
2025252 | 1 | |
202525G | 1 | |
2025371 | 1 | |
2025372 | 1 | |
小计 |
| 10 |
年级 | 班级 | 推优名额(比例10%) |
2024 级 | 2024051 | 1 |
2024052 | 1 | |
2024053 | 1 | |
2024221 | 1 | |
2024222 | 1 | |
2024251 | 1 | |
2024252 | 1 | |
202425G | 1 | |
2024371 | 2 | |
小计 |
| 10 |
年级 | 班级 | 推优名额(比例4%) |
2023 级 | 2023051 | 1 |
2023052 | 1 | |
2023053 | 1 | |
202305Z | 1 | |
2023221 | 1 | |
2023222 | 1 | |
2023251 | 1 | |
2023252 | 1 | |
2023371 | 1 | |
小计 |
| 9 |
年级 | 年级 | 推优名额(比例1%) |
2022 级 |
| 1 |
年级 | 年级 | 推优名额(比例5%) |
研究生 |
| 10 |
机动名额 |
| 1 |
注:如支部申请候选人过多且候选人均较为优秀, 团支书可在9月22日前向学院团委 申请增加候选人名额。
三、推优流程
1. 清点参加“推优 ”大会的团员人数,须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团员到会方可 进行,大会应有辅导员或者班主任到场指导和监督;
2. 团支部委员会介绍“推优 ”候选人情况,候选人从思想政治、道德品行、作 用发挥、纪律执行等方面进行自我陈述,重点介绍入党动机和接受培养教育 的体会认识;
3. 参会人员通过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民主评议,赞成人数需超过应到会有表 决权的团员数的 1/2 后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4. 团支部委员会根据投票情况,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确定“推优 ”对象,填写 团支部“推优 ”大会情况报告(附件 1),报所在学院团委审批;
5. “推优 ”情况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不少于 5 个工作日,公示 期内如有异议可向上级团组织反映。
四、工作程序和时间安排
根据校团委“推优 ”要求和本学院实际情况,做出如下工作要求:
1. 9 月 23日前:各支部部署安排本学期“推优 ”工作。各支部统计本支部 有意愿且有资格参与推优的人选,团支部委员会在辅导员指导下,对支部中已递交入党申请书(原则上不晚于2025 年 9 月 16 日)的团员,参照通知要求的推优条件提名候选人,交由辅导员审核。各支部团支书于9月 23日下午 18:00 前将支部内所有申报同学(注明确定候选人)名单及申报表打包发送至组织部邮箱cst_zuzhi@163.com。
2. 9 月 29 日前:辅导员或班主任组织支部“推优 ”工作。支部委员会在辅导员或班主任指导下参照上述要求进行候选人提名。辅导员或班主任线下召开团员“推优 ”大会,根据分配名额,通过无记名投票产生推荐名单。
3. 9 月 30 日前:各支部将推荐名单汇总至学院团委,并将《团支部“推优 ” 大会情况报告》(附件 1)交至学院团委。
4. 10 月 14 日前:学院团委对推荐名单进行审核后做出相应调整。公示期满后,学院团委在党组织指导下召开团委书记班子会议,审议同意名单后报校团委审批。学院组织填写《上海电力大学共青团组织推优表》(附件2),并上报《上海电力大学“推优 ”名单汇总审批表》。
5. 10月 22日前:校团委对各学院“推优 ”名单进行公示,召开团委书记班子会议,对名单进行审核。
五、工作要求
1.“推优 ”工作要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 民主集中制原则和党团衔接原 则,坚持防止和杜绝在“推优 ”工作中片面追求数量而降低质量的不良倾向。
2.学院党组织要加强对本学院“推优 ”工作的指导。指导学院团委根据 “推优 ”具体要求和学院实际情况,制定合适的“推优 ”实施方案,组织协调团 支部开展,确保“推优 ”工作有序稳妥进行;及时审核学院“推优 ”名单,对不 合适的情况及时作出调整。
3.学院团委应在学院党组织的指导下,加强“推优 ”工作的谋划、统筹和 指导,及时想本级党组织和校团委报告“推优 ”工作情况;加强对团支部开展 “推优 ”工作的指导和管理,并将其列为团支部的日常考核和年度创优评优的重要内容。
共青团上海电力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委员会
2025 年 9 月 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