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院2014届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10-30      浏览次数:105

各位2014届毕业生:
  为做好2014届我院校级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和名额
  我院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依据《上海电力学院学生手册》(2011年8月修订)“上海电力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主要根据综合测评成绩,我院综合测评试行版补充说明详见附件)。
  校级优秀毕业生比例为本届全校毕业生总数的15%。
二、评选程序和时间
(一)11月5日前毕业生可登陆就业信息网申请校级优秀毕业生,具体方法见“服务指南(学生)”中《优秀毕业生申请流程》,主要事迹要求600-800字;
(二)11月8日前我院审核学生申请材料,组织学院内评审并将初评结果通过就业信息网“优秀毕业生申请审核”栏目上报,同时对初评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一周;
(三)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评审。
三、我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由学院党总支牵头,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审议小组会同班级评议小组共同完成。

  请同学关注学校就业信息网公示。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2013年10月30日

点击下载 附件-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综合测评补充说明.doc(53.5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