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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给予5位宿舍违纪同学通报批评的通知

来源: Admin   发布日期: 2015-04-17 09:33:41

全院同学:
    本学期开学以来,有个别同学在寝室违章电器检查过程中擅用违章物品,根据上海电力学院《大学生生活园区管理制度》第八条规定,经学院学工例会研究,决定给予下列五位同学全院通报批评。
   学号20111761同学违章物品电饭锅,学号 20111781同学违章物品电水壶,学号20131708同学违章物品电煮锅,学号20111789同学违章物品电水壶,学号20113323同学违章物品电磁炉。
   望广大同学引以为戒,共同营造一个舒适安全的生活环境。

                                                                     计算机学院党委
                                                                           2015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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