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学生: 2007-2008学年第二学期的重修收费工作已经结束,经查仍有少部分学生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交费,现定于4月2日(周三)9:30-16:00 再组织一次收费工作,地点:财务处。 望未交重修费的学生按时缴费,过期不交,将取消考试资格。 请同学们相互转告。 教务处选课与考务中心 2008-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