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我院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11-10      浏览次数:99

各位同学:
   根据学校2017届本科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现将我院的评选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和名额
  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依据《上海电力学院学生手册》 “上海电力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2011年8月修订),请各位申请同学务必仔细查看学生手册上的具体要求。
校级优秀毕业生比例为本届全校毕业生总数的15%。我院共有278名毕业生,可评选出42名校级优秀毕业生。原则上根据各专业综合测评排名、按照专业15%的比例评选,如有特殊情况,专业之间可以调整名额。
二、评选程序和时间
 (一)11月12日前毕业生可登陆就业信息网申请校级优秀毕业生,主要事迹要求600-800字(请务必认真填写);
 (二)11月18日前学院审核学生申请材料,组织学院内评审并将初评结果通过就业信息网上报,同时对初评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一周;
三、我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王佳丽
组 员:朱佳 李壮 赵铮 陈雯 

                                               计算机学院分党委
                                                    2016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