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关于组织开展计算机学院2017年度“活力团支部”创建与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9-26      浏览次数:122

各基层团支部:
   为贯彻落实《共青团中央改革方案》有关精神,深入实施高校基层团支部“活力提升”工程,围绕全团“凝聚青年、服务大局、当好桥梁、团要管团”四维工作格局,将团支部工作和建设放在最基础、最突出、最重要的位置,着力破解我院基层团支部活力不足的重点难点问题,夯实基层团的组织建设,活跃团的基层工作,院分团委根据校团委部署,决定在2017级新生团支部中开展“活力团支部”创建评选活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组织运行活力强。团支部在基础团务管理、队伍建设和制度建设等方面工作扎实,班子配备完整、组织运转规范、顺畅。团支部经常开展团员教育、团员管理、团员发展工作。切实履行职责,团支部工作有活力。每个支部每学年订阅一份团报团刊。
   2、工作开展活力强。团支部有明确的工作职责,能够及时改进创新工作方式载体,工作开展富有针对性、实效性。认真组织团日活动,每学年至少开展2次主题团日活动和2次特色团日活动,积极参与学校 “优秀团日活动”评比。主动围绕上级团组织部署的重点工作要求开展活动,在团员意识、青年行动等工作中有所作为。
   3、学风建设活力强。团支部要大力加强学风建设工作,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团支部总平均绩点不得低于2.0。
   4、团员参与活力强。团员学生能够积极参与、推动团支部的工作和建设。团支部能围绕团员青年的实际需求,开发并运作针对性强的服务项目。团支部成员积极投身青年志愿服务工作,积极成为注册志愿者,每位支部成员每学期至少参加一次志愿服务活动。
  鼓励各申报团支部通过各类媒体特别是新媒体平台对支部工作和工作成果进行展示。
二、创建与评选流程
 1、申请创建
  “活力团支部”评选单位为2017级全体本科生团支部。创建单位须认真填写《2017年度“活力团支部”评选申报表》(详见附件,内容填写参照评选条件),以文件名《“活力团支部”评选申报表2017xxx》为格式于2017年10月19日20:00前统一发到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组织部邮箱jsj_zzb1@126.com。
  2、开展创建
   创建时间为2017年10月至2018年04月。确定为创建单位的团支部,要按照评选条件和要求,落实创建计划,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和活动,切实增强团支部的凝聚力。尤其要在加强服务型团组织建设,扎实有效地开展道德实践、创新实践、创业实践和艺术实践等方面着力突破,提升团支部的内在活力。
3、评选表彰
  “活力团支部”评选工作由各学院团委组织实施。各“活力团支部”创建单位须在2018年4月10日前,认真总结创建工作,提交创建工作总结报告,交由学院团委审核。确定创建成功的团支部,最终以创建团支部总数80%的比例认定“活力团支部”的荣誉,统一授予上海电力学院2017年度“活力团支部”荣誉称号。
  评选成功的“活力团支部”方可参加2018年度的“五四特色团支部”创建(此要求只针对2017级团支部)。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分团委
                                                                     2017年9月26日


点击下载 2017年度上海电力学院活力团支部创建申报表.doc(33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