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计算机学院大学生生活园区管理制度》草案

发布日期:2016-03-30      浏览次数:79

全院同学:
    本草案公示时间:2016年3月30日―4月6日,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内向刘佳老师反映,电话:68029229。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2016年3月30日

                                     《计算机学院大学生生活园区管理制度》草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生生活园区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工作,营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氛围,更好地发挥生活园区的育人功能,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方面
1违纪及违章电器处理
为保证学生宿舍用电安全,学生宿舍严禁带入容易引发事故的电炉、电热棒、电热毯、电吹风、电热锅以及其他带来安全隐患的电器。严禁在宿舍内使用明火及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寝室。如发现,学院给予通报批评处分;如发现使用,学院给予警告处分,如发现使用累计两次的,学院给予给予严重警告并进行微信推送,并取消其个人本学年的除校级奖学金外的荣誉评比资格;如造成严重后果,则按学校管理要求,予以校级处分。
2私拉电线 
  严禁学生个人私拉、私接电线,不允许将易引起危险情况的物品放在床上使用。违者按违章用电处理。如发现,学院给予通报批评处分;如发现使用,学院给予警告处分,如发现使用累计两次的,学院给予给予严重警告并进行微信推送,并取消其个人本学年的除校级奖学金外的荣誉评比资格;如造成严重后果,则按学校管理要求,予以校级处分。
3 熄灯制
  住宿学生应自觉遵守学校作息制度,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熄灯后,应保持安静,不得无理要求延迟熄灯时间。如有违反,经教育后不改且态度恶劣者,学院给予通报批评处分。
二、宿舍调整问题
  学生宿舍由学院统一安排管理,学生必须按指定宿舍入住,学生如需调换宿舍,应按以下几方面处理。一年级入校时与其他年级的同学在同一寝室的,在调整寝室时有优先选择权。调整寝室时本着协商解决的原则进行处理,未住满四人的寝室可自行进行自愿整合。
1 自愿申请:学生自愿申请调整宿舍,首先自己调整后的寝室需该寝室其他所有成员同意,与辅导员沟通并获得同意后方可进行调换宿舍申请,申请时间为学期初与学期中。私自调整宿舍经教育后仍不调整回来且态度恶劣者,学院给予警告处分。
2 按学院要求调整寝室:如遇特殊原因,需要调整寝室,主要调整至未住满四人间的宿舍,学院调整标准为:优先考虑同一年级住在一幢楼,其次考虑同一专业住在一幢楼。
1大一新生入学后寝室调整:新生入学报到后统一进行调整。
2注意平时的整合:延长学年学生在做好学籍审核后应按时调整至所延长的年级宿舍中。
3毕业班离校后的寝室调整问题:同一年级调整至同一栋楼同一单元,如存在未住满四人的寝室需按学院整体要求拆分或者合并。

注:调整宿舍网上申报流程:学生处--园区管理中心-辅导员审核-院级领导审核-学校审核通过。在网上下载审核通过的单子,打印后交予园区阿姨进行宿舍调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