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关于办理应届毕业生离校办理户口迁移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5-18      浏览次数:92

各位应届毕业生:
   即日起,请各位已将户口转入我校的外省市应届毕业生到辅导员处登记填写《外省市户籍学生户口迁移情况表》,根据本人毕业后户口迁移方向填写,对于本人身份证号码、迁移地址、联系方式等重要信息进行认真确认。
   根据上海市公安局户籍管理相关规定,集体户口应届毕业生毕业后除特殊情况外户籍一律迁往工作单位或迁回原籍。对照以往毕业生离校时出现的学生无法按时毕业或享受国家落户政策的(如延长学年、参军、西部志愿、三支一扶等),这部分学生在办理户口迁移之后无法再将户籍落回学校,出现了只能拿在手上形成袋袋户口或者人在学校户口却提前从学校迁出的情况,给这部分学生带来不便。所以,保卫处提醒每一名外省市毕业生仔细考虑自己办理户口迁移时间,户口一旦迁出将再无法落回,希望大家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办理,由于个人原因出现不能正常毕业但已经将户口迁出而造成的一切影响保卫处概不负责。
    希望各班认真确认并汇总班级学生户口迁移情况信息,并于5月30日前将《外省市户籍学生户口迁移情况表》电子版汇总至辅导员处。逾期未登记信息的学生一律视为暂时不迁户口,之后有需要办理户口迁移的同学请自行前往定海路派出所进行办理,学校将不再组织办理。其他未尽事宜请咨询辅导员。

咨询电话:68029229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2016年5月18日

点击下载 外省市户籍学生户口迁移情况表.xls(15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