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知公告】上海电力学院计算机学院第四期发展对象培训班学习计划安排
发布日期:2016-10-21 浏览次数:101
根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3〕4号)《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办发〔2014〕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学生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服务工作的若干意见》(教党〔2013〕22号)要求以及学校党委关于做好发展对象的教育工作部署(沪电院党组〔2016〕3号),我院定于2016年10月28日至11月20日举办上海电力学院计算机学院第四期发展对象培训班,对发展对象进行集中教育和培训。具体教学计划如下:
一、发展对象培训班的目的和对象: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习近平总书记“四个全面”的战略思想,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对学员进行系统、全面的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优良传统、作风教育,通过培训,使学员逐步提高理论修养和政治素养,进一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端正入党动机,自觉用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以实际行动争取早日加入中国共产党。
根据《细则》第十三、十七条相关规定,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须经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培训及考核合格),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积极分子,在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部委员会研究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后,可列为发展对象。已列入或补充调整列入2016年度发展计划的发展对象必须参加短期集中培训,通过考核后方可发展,培训及考核的有效期为一年。
二、学习内容、方法与要求:
1、教学内容
织发展对象主要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全文)》等文件和中组部编写的《入党教材》等,结合建党95周年、纪念长征胜利80周年等开展主题教育,配合讲座,座谈讨论,组织观看视频、实地参观、组织学员参与志愿服务等社会实践活动,使发展对象对党的性质、纲领、宗旨、组织原则和纪律、党员义务和权利等有深入的了解,帮助他们进一步端正入党动机,不断坚定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
2、教学方法
本次培训班以集中报告为主,同时采取视频自学、集中参观实践、分小组实践或调研、小组讨论、知识竞赛、榜样示范等方式组织学习活动。学习结束后采取集中闭卷考试和个人撰写学习体会的方式检验学习效果。
3、教材与参考资料
本次培训班以《入党教材》(中组部编写)为基本教材,以《《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全文)》、《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等文件为主要学习参考资料。
4、教学要求
本期培训班总学时24学时。具体要求如下:
1)各系学生党支部要充分发挥党支部书记、辅导员和各学习小组组长的督导作用,跟踪掌握本支部学员的思想动态,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每位学员要主动向党支部汇报思想和学习情况,结业前需向党支部提交1篇1000字左右的打印版学习体会。格式要求如下:标题统一为“计算机学院第四期发展对象培训班学习小结”,三号黑体居中,正文内容小四宋体1.5倍行距,A4纸打印,手写签名。严禁抄袭。
3)各学习小组组长要做好考勤和记录(考勤表可在计算机学院党群园地版块上下载),并于结业考试前将考勤汇总表、小组讨论记录和小组总结报告(含ppt文件或活动照片)报学院分党校备案。
4)考试方式:学院统一组织闭卷考试。内容以新党章学习、十八大报告和党史知识等为主,参考指定学习资料和教师的授课内容。结业考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考试题目由学校党校统一命题。闭卷考试成绩占结业总成绩的80%,平时成绩占结业总成绩的20%。
5)学院将根据考试成绩,参考党支部考察意见,确定结业学员名单,为结业学员颁发结业证书。学员学习体会(思想汇报)存入党建材料袋,作为组织考察的重要依据之一。
5、纪律要求
1)学员应提前5分钟入场并到组长处签到。考勤由党校辅导员和小组组长同时负责,入场时要求组长点名签到,结束后组长再次点名,以确认完成一次培训课程。迟到或早退按缺勤对待,如果特殊情况必须向辅导员请假。
2)无故缺席2次及以上者取消考试资格;
3)每位学员学习小结应根据自己的学习体会撰写,不得抄袭。一经发现,直接取消结业资格,且不得参加下一期发展对象培训;
三、党校辅导员职责:
1、本期党校共分为5个小组,分别指定学生党员担任辅导员。
2、辅导员指导各小组组长做好党校各项活动的日常组织工作,要努力成为学习理论的表率,参与活动的表率和遵守纪律的表率:严格考勤;收集作业 ;主持讨论,及时向各学生支部书记汇报各小组活动开展情况。
四、计算机学院学员分组名单
见附件1
五、教学进度安排(如有变动以届时通知为准)
见附件2
中共上海电力学院党校计算机学院分党委
2016年10月21日点击下载 附件1:20161020计算机学院第四期发展对象培训班分组名单.doc(24KB)
点击下载 附件2:20161020计算机学院第四期发展对象培训班教学安排.xls(21KB)